文山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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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过程算着半年,长则有两三年之久,在此期间,会出现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导致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譬如股权分割、专利申请人企业破产等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不可顺利按原计划申请,通过出售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方式将申请人变更,很多专利申请权受让人不了解专利法规章法则而误以为得到专利申请权以后就是拿到了整个专利权,成为专利权人。其实!这是错误的,白银商标注册慎重告诉你:通过专利申请权转让成为 专利申请人的你可不一定就是专利权人。    

第一、  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权转让的区别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在专利申请已提交国家专利局但是还未得到国家授权的转让行为,即是简单的专利人变更,申请程序还是按流程进行。并且很必要知道的是,专利申请转让的实质是受让人拥有继续申请专利的权利,而非是往后一定是该发明智造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专让是同时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一并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后者包括前者,在申请进行中,专利权转让就一定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第二、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潜在风险   转让未经国家授权的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对受让人来说承受巨大的风险隐患。购买未经授权的技术发明,以自己的名字继续申请专利。如果申请被专利局驳回,那就投进去的资金和精力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当然,如果专利申请最终得到授权,那就是一件各取所需,结局尽如人意的事情了。

所以,知产君建议您在做决定之前,细细斟酌是否真的值得购买一个并未得到授权的不可掌控的专利技术,最好的选择是交给第三方进行专利评估,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以免最后为了事弄得心力交瘁。  

在深入了解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基本概念之后,在下一步行动时可以全方位考虑是否要继续通过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方式获取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是专利申请人的财产,享有转让自由,但是转让必须按照专利法制定书面合同,受让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交由国家专利局登记并公告之后方可有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将产生怎样的积极影响?如何构建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华社记者请专家为您解读。

“乱象”亟待治理“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已成为业界共识。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超1800万件,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但在申请量、注册量高速增长的同时,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为目的的“囤积注册”等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

“非正常申请注册的商标给正常经营、真正有商标使用需求的企业带来了严重困扰。”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邓宏光介绍,一方面,非正常注册的商标成为企业正常申请商标时的“拦路虎”,另一方面,企业为防止被“傍名牌”不得不花费大量成本进行保护性注册。而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更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直接侵害。

“依法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进行处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让商标注册回归本源。”邓宏光说,非正常申请的减少也有利于提升对正常商标申请的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严格执法综合监管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着力解决实践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同时强化综合监管,将商标审查、管理流程内规制手段与信用记录、数据统计和代理管理等流程外措施相结合。“通过严格执法,会制止各种乱象。

与此同时,严格执法和综合监管相结合,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综合监管格局,有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说。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呼吁社会公众充分利用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注册商标无效等制度,关注注册商标使用意图,以期达到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予以规制的目的。构建长效机制据介绍,我国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优化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和保护等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

邓宏光表示,构建长效机制,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他建议,在商标法修改过程中,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理办法、赔偿标准等进行明确,为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管育鹰建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应积攒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打击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社会氛围,强化市场主体对有实际使用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申请商标注册的良好导向。

“更重要的是,要从观念上正确认识商标的作用和价值,鼓励、引导全社会正确使用商标制度,那样非正常申请就没有存在的社会基础了。”

商标可以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对于商标的认识其实已经是深入忍心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商标的作用,我国对于商标的的保护力度也是非常的大,我们在商标的的使用上也是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对于商标的的认识其实还远远不够的,下面商标转让为您介绍商标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商标保护一般由当地工商局配合调查,协商不成是由法院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企业商标意识逐步提高。多数企业不但及时注册商标,还不惜重金注册防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但是我认为在部分企业中,在注册商标问题上存在着模糊认识和误区。 

一、“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其实,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另选配其他图形,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二、“企业名称带有县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商标局在发布商标注册公告时,以企业全称公告。但办理注册申请时,要声明放弃通用部分。商标注册很重要。 三、“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要分类办理注册申请手续。目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积极办理防御注册。有的企业有上百个商标。 

四、“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后,只要商标局核发了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满10年的前半年开始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最晚不能超过满10年后的半年。否则,这商标将被商标局取消,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五、“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没有变,没有必要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六、“只要我同意,我的商标让给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理什么手续。” 商标注册人同意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使用时间、类别、产品、质量、使用费用等问题有明确规定,并到商标事务所办理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事务所再将备案手续转商标局,这个使用许可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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