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多长时间后可以开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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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多长时间后可以开始用?

作者:白银美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0 08:36:44

商标的转让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流程才能完成的,很多转让商标的人想很快的就能让商标被利用起来,将正在购买的商标运营到相关的品牌上,获取相应的经济价值。其中,商标转让中如果涉及到相关的大品牌商标,时间利用率高,对品牌来说是比较好的。那么,商标转让多长时间后可以开始用?下面跟随白银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实际上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若要商标能够成功完成商标转让,则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中需要了解一下三点:

1、商标转让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的文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文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完成后,就能够利用商标了。但是在此之前,商标转让的流程一般在8—10个月左右,而商标转让的申请文件就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除此以外,在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4—6个月的时间。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也需要注意商标的商品质量。在面对注册商标一致或者相似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商量,签订相关的协议,将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一同转让,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之后出现商标转让后,发现原有企业仍然保存了相似的商标。若是商标局不予核准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说明理由,而在商标转让经核准公告后,受让人则可以享受商标的专用权。 

在商标转让期间还要注意的是,是否有将商标许可给他人进行使用,若有这样的情况,首先需核实商标所有人是具体的哪一位,再则就是可使用商标的人是哪位。这时需要与双方商量,在取得其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商标转让。 

就如同很多人了解的那样,“商标查询”是一种能够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以及排除主动/被动侵权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通过小编的了解发现“商标查询”并未受到与其重要性相适应的普遍重视。 

究其原因,除了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而非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法定程序的原因以外,主要在于其查询结果无法百分百保证其全面性和准确性。换言之,即使进行了商标查询工作,也无法绝对保证注册成功率或不会存在主动/被动侵权风险。并且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原因,只要稍微动点心可能就会了解到。那就是“查询结果有盲区”。 

商标局公布的数据信息更新往往有3-6个月的滞后性,那就意味着,在商标局官网上进行商标查询时,得到的查询结果很可能无法包含查询当天及之前3-6个月内的他人申请商标,而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查询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只能寄望于在无法能查询到的数据中不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基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的规定,在查询日及之前3-6个月内的无法查询到的在先商标申请中,如若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在先商标申请,那么申请人的在后申请势必将被驳回。

商标注册好评如潮静待你来,自己也能注册商标,为什么还要花钱找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相信这是很多人在自己没有注册过商标之前都会发出的一个疑问,接下来就让小编为你们介绍选择我们的优势:

1、省时省力省心和代理机构签订协议之后,从查询、填报直到公告、注册、领证等都是代理公司的事。申请人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

2、专业性强,成功率高有经验的代理机构,了解商标注册每一个阶段的关键成功要素,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合理且专业的建议。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书件和资料等,代理机构都会帮助事先审查和补正,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会更高。

3、后续工作有保障如果是代理公司负责商标申请,申请之后的材料都会邮寄到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的人邮递到申请人手上。这样就会避免因申请人的信息变动而影响文件的接收。商标注册好评如潮静待你来,有需求的千万别放过这个机会,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我们必须做好类似的查询工作,确保我们的注册商标不与他人先前注册的商标形成类似的情况。然而,商标局官方网站上的数据却相对滞后。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可以找到已出具受理函的商标申请信息,但在最近的申请中找不到未出具受理函的商标申请信息。无论是委托代理人查询还是到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的数据,即“盲期数据”。根据商标局官网近日公布的官方数据,商标检索“盲区”可控制在10天左右,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盲区”的原因,我国注册商标仍有可能失效。根据《商标法》,下列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1) 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 只直接表明货物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商品通用名称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常用的一种商品(服务)的名称。新申请的商标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如果新商标申请数量较少,使用简单的线条或几何图形,商标局审查员将认为该商标缺乏意义,也将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商标局经调查核实,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作出核准注册决定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在初审公告中,因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可以对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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